企業動态
電力是經濟的先行,應該适度超前、健康、可持續地發展。這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。
電力規劃是電力工業發展建設的重要指導和依據,是落實國家能源戰略、保障能源安全、優化能源結構、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抓手,是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,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支撐,也是政府實施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。但就目前來看,電力規劃管理依然存在着諸多困境和問題,例如:
一,重大事項研究和規劃編制、審定、發布、滾動修訂程序尚沒有走上規範化、程序化、透明化的管理軌道;
二,規劃沒有明确的法律地位,缺乏執行的嚴肅性;
三,規劃實施、考核、評價機制也均還沒有建立。
一是導緻産業内部、産業與相關産業之間的不協調問題不利于發揮其在能源結構優化、經濟結構調整中的應有的重要作用。
二是無序建設,違規項目的問題。包括新型能源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問題。
三是電力發展中的一些重大問題,如重大技術路徑選擇,跨省、跨區域電力資源配置,新能源、智能電網等新興生産力的培育等,都需要深入研究論證,給出明确的戰略性的方向引領。
電力規劃管理的薄弱,一方面是政府有關部門職責的缺位、錯位,另一方面在于政府部門規劃能力包括人力、财力的不足。因此提出以下建議:
一,出台“電力(能源)規劃管理辦法”。對規劃的深度、高度和可操作性作出明确的規定,提升規劃的質量,規劃的嚴肅性和約束力。
二,成立獨立的電力(能源)規劃研究院。對現有各企業科研機構中有關電力(能源)戰略、規劃和系統研究的力量進行整合,或以一個或幾個科研機構為基礎整合成立。該研究院可以直接隸屬相應政府部門,或者業務上納入研究機構管理。納入科研機構。
三,做好人才保障。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保障機制,使相關專業高級人才長期穩定地從事戰略規劃研究工作。
四,做好經費保障。保障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必要的經費,納入國家财政預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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